北京市物价局关于中成大厦物业管理费的批复
京价(房)字(2000)452号
二○○○年十一月三十日
北京中成大厦物业开发有限公司:
你公司报送的《关于中成大厦为高档物业问题的请示》收悉。根据你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(详见附件),经核准,你公司管理的中成大厦公寓部分的物业管理费,应按照《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》执行。
附:审核文件目录附件:1.市计委《关于综合服务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》
京计基字(1992)第1071号
2.市房屋土地管理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》
市海中外国用(96)字第00202号
3.市城市规划管理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
(92)市规地密字18号
4.市城市规划管理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
(93)市规建密字40号
5.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《北京市商品房外销销售许可证》
京房市外证字第157号
6.市政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》
外经贸京作字(1994)104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