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关于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
京价(房)字(2002)147号
二○○二年四月四日
北京创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:
你公司报送的《关于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物业管理收费办法的请示》收悉。根据有关开发建设文件,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属于综合楼,不适用《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》(京价(房)字[1997]第196号)和《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》(京价(房)字[1998]第394号)。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,由你公司与产权人协商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