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一起存单案件中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

 

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:

    你分行《关于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拒付存单有关问题的请示》(深人银发[1997]193)收悉。经研究,现答复如下:

    根据《储蓄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存单上没有记载存款人名称的,属于无记名存单。无记名存单仅凭交付即可转让,如果持单人善意取得,即应享有无记名存单项下存款之付款请求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