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国务院(1990)68号、最高人民法院(1991)10号文件是否适用军队开办企业问题的复函
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:
你院黑法经上字(1991)第38号文收悉。经研究,答复如下:
在清理整顿中被撤并的军队开办企业的债务清偿问题,可以参照国务院(1990)6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(1991)10号文件的规定处理。 此复
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九日